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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家园论坛暂行管理条例
(试 行)

  一、版面管理基本条例
  1、违反国家基本法规的话题,删除;发中国文学家园论坛在给定范围内已明令禁止的政治话题帖,删除。
  2、传播淫秽、暴力和违反公共道德的话题,删除。
  3、除家园客厅版块外,其余版不允许发布介绍个人网站或软件的非商业性广告及带有商业目的的广告帖子,有发的一经发现马上删除并不予解释。
  4、使用不文明用语攻击他人的话题,删除。辱骂他人的帖子和回复,删除。引用别人的骂人回复,删除。用“SB”等字母缩写或汉语拼音骂人的,删除。
  5、在贴子主题或初始内容中主动挑起地域争端或者含有城乡歧视等,骚扰、中伤、污蔑他人的帖子,删除;贴子争论中出现以上内容回复者,删除相关回复,争论过于激烈者,结贴。
  6、回复中含有大量相同的语句或者空格,更重要的是随便发012345678、ABCD、......或一次性发无数头像之类无聊回复者,超过一屏的,删除并给予在站务公开栏适当处罚。
  7、对于水友的骚扰,对当事人造成困扰的,当事人可以投诉,要求斑竹处理。
  8、恶意注册与别人近似的id或昵称近似或相同,并在行为上对原id造成困扰者(如冒充原id回复、散发和原id有关的不实言论),可以投诉要求斑竹处理相关回复或贴子,并上报统领或总斑竹、宣传部封杀。(对于双方均非原id的情况,除非另一方的身份众所周知,或出示有力证据,否则不做处理)
  9、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布水友真实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者等个人隐私者,一经投诉,立刻删除,严重者要求封杀。
  10、在站务公开栏发骂人的主题或回复帖直接删除,不需要说明。   11、时效:一般情形下不追究一个月以前相关责任;一般已结帖子不予以追究,除政治敏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回复(帖子)。
  12、对于已接到版主劝告却不听版主劝阻、屡教不改的水友将根据管理条例从重处理。
  13、带有色情描写的帖子或回复,删除。讨论或调查有关性*爱的贴子或回复,删除。
  14、有关时事敏感类话题的帖子有可能会被强制结帖或者删除。时事敏感的内容的回复,有可能会被删除回复,中国文学家园论坛版主不处理关于时事敏感话题类帖子的投诉,由此造成的ID的任何损失自行承担。   15、短消息骂人,投诉后上报总斑竹或宣传部封杀骂人ID。
  16、用户ID或昵称带有色情、辱骂等字眼,影响恶劣者,封杀,并报统领接受调查。
  17、不要在站务区内灌水、吵架,版主保留对其回复作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18、在处理版务时,版主应先以劝导为原则,严重恶意抗拒者从重处理,影响恶劣者封ID。
  19、根据当事人所发布主题或回复的上下文可判定为恶性行为的,删除。
  20、发布挑衅版主行为的(对版主进行恶意辱骂、人身攻击等)主题或回复,删除;严重者封杀其ID。
  21、本站文学作品大部分为网友个人收藏或个人撰写性质,所有作品的版权为原作者所有!任何人未经原作者同意不得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否则后果自负!如发现站内有作品侵犯您的个人权益,请及时联系宣传部,由宣传部调查清楚后确认存在此种情况时,对侵犯者给予公开批评指正,并及时删除或改正帖子版权。
  22、本站为公益性网站,因网友共同的爱好而组建,部分作品为在杂志和网上收集所得,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及娱乐等等之用。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作品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和非法用途,如果本站收集的作品触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站宣传部或管理员联系,本站将会及时删除有关内容!
  23、请所有作者发布作品时务必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我们拒绝任何色情作品,一经发现,即作删除。
  二、斑竹自律条例
  1、斑竹必须妥善管理自己的ID,切勿擅自交付他人使用,故意交由他人使用或交由别人使用有造成站的不安全因素者,免职。
  2、斑竹超过半个月没有登陆论坛进行管理,没有事先请假者或没有合理的解释者免职。
  4、斑竹任职期间,违反本条例五次以上(含五次),免职。
  5、斑竹对论坛事务处理出现失误五次以上(含五次),免职。
  6、斑竹和所有水友一样要遵守基地管理条例,同时遵守斑竹自律条例,处理版面管理一般条例中的第8条,需在24小时内说明。
  三、恶性灌水处理条例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视为恶性灌水:
  1、同一ID或不同ID,在短时间内发布大量内容相近或相同的回复(合计5个以上),影响到水源的正常秩序。
  2、多次骂人,屡教不改者,或情节特别恶劣者。
  3、刷屏者。刷屏定义:同一ID在1个小时内发布多个同内容或内容相近的帖子(合计6个或以上),帖子标题相同或不同。
  4、发现刷屏者先给予警告,并强制其马上自行删除多余的帖,如不听劝,由总版主配合宣传部强制删除刷屏帖子,并上报统领,由统领出面处罚。
  5、恶性灌水者,除删除相应帖子或回复外,还要上报总斑竹交由宣传部调查,经查证核实后和统领商议处罚结果,严重者封杀该用户IP,并可不必注明删除纪录。
  四、关于投诉
  1、对各版内水友以及斑竹的投诉,在本版“议事厅”里发投诉帖子,由“议事厅”版主部接收该帖,并由该部所有成员商议后作出回复。
  2、对在“议事厅”里关于对超级版主和版主的投诉,交由议事部调查,严重者停职查办。
  3、对“议事厅”无力解决的投诉,由议事厅相关版主对投诉人说明清楚并转到“家园QQ版主管理群”中,由各版版主集体讨论作出回复。
  4、对“议事厅”里任何一个版主的投诉,包括在“议事厅”里发投诉帖子,由管理员接收后,直接报给站长,由站长直接作出回复。
  五、补充说明:
  《中国文学家园论坛暂行管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施行状况及时修订。“家园议事厅”用于家园网站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对网站和论坛中出现的状况进行处理并公开发布站务信息,也就是说“家园议事厅”是一个文字性通告版,如果大家灌水,会给斑竹造成极大不便,请大家自觉不要在该版里灌水;考虑到很难界定回复内容是否灌水,为了公平起见,“家园议事厅”有权及时删除挑衅、吵架及违反版规的回复。


附1:中国文学家园2009年约稿涵
附2:文学家园作者稿酬支付办法

附3:中国文学家园作者投稿守则
附4:文学家园论坛暂行管理条例


                       中国文学家园
                       二00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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